醫務部工作職責:
1、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負責全院醫、藥、技醫療業務和醫療質量管理及組織實施工作。
2、定期制訂全院醫療業務工作計劃、醫療質量管理方案、評價醫療質量標準和檢查方法,經院長批準后組織實施,按時總結醫療工作現狀和對策。
3、督促全院醫務人員認真執行國家頒發的醫療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制度、標準和技術操作規范,確保全院醫療工作順利進行。
4、經常督促檢查醫療工作制度和醫、藥、技人員工作職責的執行情況,評價分析各科室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加強醫療質量管理,防范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減少醫療缺陷,不斷完善管理機制,提高管理能力。做好各醫療業務科室間的協調工作。
5、了解和掌握各醫療、醫技科室的工作情況;參與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援工作;組織重大急重危病人的搶救;組織對疑難病例討論和院內外會診;嚴格執行對重大手術的術前討論和新開展技術項目的準入和審批制度;組織檢查本院門診、住院、急診病人的會診和轉診工作。
6、組織對全院醫療人員的業務培訓、“三基”考核、轉正和晉升考核工作。做好個人技術檔案資料的整理和保存。
7、負責對外出學術活動、短期培訓和進修結束人員返院后的學術講座管理,做好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8、負責醫療工作的內外聯系,辦理醫療日常事務;組織實施對基層醫院的技術指導和臨時性院外醫療任務。
9、負責指導全院醫、技各業務技術科室開展專業技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