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部的工作職責:
1、在院長、護理副院長領導下,全面負責醫院護理管理工作。
2、負責制訂護理工作的長期規劃,根據醫院的中心任務制定以病人為中心、專業發展為目標的護理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負責制定和修改全院護理規章制度、疾病護理常規、技術操作規范等,并組織實施。
4、召集護理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委員會全體成員制定和修改護理質量指標體系,建立質量控制組織網絡,確立質量控制方法,確保護埋質量的穩定與持續改進。
5、建立和健全護理組織系統及各級護理人員的量化考核系統,合理調配護理人員,做好護理人員調動、任免、晉升、獎懲、考核等工作,掌握每科護理人力情況,提高護理人力資源管理效能。
6、定期深入各病區,指導護理工作,提出改進措施。參加(組織、指導)重大手術、急危重癥、疑難病例的會診和搶救,并組織相應的護理工作開展。
7、定期主持召開護理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委員會會議,分析、評價全院護理質量,總結交流經驗,制定有效對策,并定期組織護士長相互檢查、學習和交流。
8、授權護士教育與科研管理委員會進行全院護理人員教育培訓、業務技術訓練和骨干培養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護理人員規范化培訓、特殊護理崗位專業護士培訓及繼續教育計劃,負責護理專業學生的專業理論和臨床實踐教學任務,安排進修、實習護士的培訓。
9、組織護士教育與科研管理委員開展護理科研管理工作,結合國內外護理科研進展及醫院開展的醫療新技術、護理流程中的難點問題,組織護理人員進行研究和革新。
10、授權??谱o理管理委員會制定和執行護理新技術、新業務準入、夜班護士準入、特殊護理崗位專業護準入制度,并進行相應的準入工作程序。
11、采用人性化管理,掌握全院護理人員工作、思想、學習情況。充分發揮職業安全和護士維權工作委員會的作用,切實關心、解決護士工作、生活、福利上的有關問題,教育護理人員熱愛本專業,充分調動護理人員的積極性。
12、定期聽取各護理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匯報,提出指導性意見,并定期向護理副院長匯報護理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