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辦公室的工作職責:
一、負責上級工會和黨、政、工會的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傳達、貫徹、落實工作。
二、負責工會制度的擬定,提出職工代表、工會委員選舉產生辦法。
三、負責職工代表大會、工會委員會等工會會議的組織準備、會務保障,職工代表提案處理工作。
四、負責工會文件、工作報告、計劃和總結等起草,工會有關的收發文處理工作。
五、負責職工來信來訪、職工維權、困難職工生活補助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六、負責工會宣傳和信息報道工作。
七、負責職工大型文體娛樂活動的組織工作。
八、負責指導下屬工會小組工作。
九、負責職工住院的慰問工作。
十、負責職工家庭矛盾的調解工作。
十一、完成黨、政和工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